【全球热闻】传张继科民间借贷500万,仔细分析,涉及高利贷根本不用还?
来源:李二坑王    时间:2023-04-08 11:56:36

最近张继科事件发酵越来越猛烈,其实民众还是比较关心这位前世界冠军,在有着年高达几千万代言费的情况下,是不是还是负债累累?因为经济观察报首席记者李微敖曾经晒出过一张欠条,后来张继科工作室进行了否认。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其中借条显示张继科借款500万元,借款周期为25天,超过25天后利息按月息1.99%计算。那么很多人询问这是属于高利贷吗?有些人认为在2020年8月20日之前是不属于的,但其实如果细看,无论在何时进行了这笔借款,它都是完完全全属于高利贷。

虽然在其中已经写明月息是1.99%,算下来好像年薪要比24%低一些。但是在其中,也明确规定了利息是按月付清,并不是按年付息。那么此时我们需要将月息折算为年息,那就已经超过年息24%了,按月收利息,并且约定在2%之内,其实这是高利贷公司的一个典型套路。

因为按月收利息,那么每月的利息会形成复利,实际折算起来的年息其实是超过简单就算的2%乘以12,得出的24%,那么实际是多少呢?

复利计算利息,公式为:F=P×(1+i)N(次方)F:复利终值P:本金i:利率N:利率获取时间的整数倍。那么假如借款1万,月息2分也就是2%。最终一年之后按照复利计算得出的利息为:

本利和=10000×(1+2%)^12=12682.42元。利息为2682.42元,实际年化利率为26.82%。既然超过了年利率24%,是不是高利贷呢?这其实就是一些民间借贷的职业放款人所弄得“利滚利”复利计算利息方式而已。

我国对于高利贷的认定,也是法律规定过的,之前法院认定“两限三区”,也就是年化利率超过24%,即可认为是高利贷,超过部分是可以不被法律保护得。那么在在2020年8月20日之后,最高院明确说明:

“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LPR)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,取代原《规定》中“以24%和36%为基准的两线三区”的规定“

在此之后,LPR也有过浮动,当时为3.85%,那么从8月20日起,民间借贷最高利率不得超过15.4%。现在为3.65%,也就意味着民间借贷最高利率不得超过14.6%。回到张继科事件,我们可以明确看到,这个传闻的借款合同明显利率是超过了法定要求。

同时,在2020年8月20日新规定出台之后,还有着一个重大的变化,很多民众可能都没有注意到,那就是最高法添加一条无效合同的情形,那就是“无牌照放贷”,其中这样规定的:

“经最高法院研究,在人民法院认定借贷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中增加了一种,即第十二条第三项“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,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”应当认定无效。“

如果出借人或者借贷公司是以赚钱为目的,而且没有取得合法牌照,例如银行、小贷公司等等牌照,那就是无牌放贷。其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是无效的,不被法律承认的。那么怎么办呢?借款人返还借款本金,双方结束关系。

那么从传闻中的张继科借款合同中显示的,其中的文字表述明显很专业,而且基本所有的条款都是高利贷公司惯用的约定,可以合理推断出,这有可能对方也是一个职业放贷人。那么他们的借款关系是无效的。在这里建议张继科可以不用主动归还,而是等对方起诉法院,用法律来说话。

因为假如诉至法院,而法院查明对方是属于职业放贷人,那么未来法院会进行处罚,这不就保护了张继科的合法权利了吗?。

专门针对那些以“民间借贷”为名,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而面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行为制定修改的,也是从法律上打击违规网贷的最严厉行为,从而保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。#张继科借条#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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