车辆“变装”莫随意 追求个性要合法
来源:北京日报    时间:2023-03-22 09:54:07


(资料图片)

上海金山交警近日在巡逻时,发现一辆轿车贴满向日葵车贴。交警核对相关车辆信息后发现,该车登记为黑色,车主私自更改了车身颜色,贴上了车膜,而未到车管部门登记备案。该车主因擅自改动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技术数据,被责令将车辆恢复原状,并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500元。事实上,这并非该车主第一次为汽车“变装”,他于一年前因私自将车身改造成黄色而被民警处理过。

为了让爱车更炫酷,很多车主喜欢根据自己的想法改变车辆外观颜色、贴上花样车贴等,让爱车“变装”焕然一新。在网络搜索引擎输入关键词“车贴”,弹出1000多万个检索结果。与“车贴”相关的“个性车贴”“搞笑车贴”“车贴制作”等信息众多,在电商平台售卖车贴的店铺也比比皆是。很多车主通过车辆“变装”来彰显自己的品位个性,吸引大众眼球。但是个性不能任性,装饰车辆虽然是自己的事,但是必须在法律范围之内。

在我国,车辆“变装”需要办理变更登记。根据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第十六条规定,改变车身颜色、更换发动机、车身或者车架等情形,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。如果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。

同时,向车管部门报备也需遵守相关规定。我国法律明确,特种车专用颜色普通车辆不能使用。因追求个性等目的,全车改色膜等改装行为属于非法改装机动车,将会被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,并要恢复原状。车贴面积不能超过车身面积的30%,超过需报批,否则导致车辆与行驶证照片不一致的,会被认定为非法改装,将会被有关部门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。而且,车饰不得影响安全驾驶,内容要健康向上。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第七十八条规定,机动车喷涂、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,影响安全驾驶的,将由交管部门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。例如电镀贴纸在强光下极易对周边车辆造成反光,影响其他驾驶员的安全驾驶;还有一些辣眼、雷人、宣传暴力、恐怖的车贴,不但是视觉污染,更是对法律和公序良俗的挑战。

车贴作为常见的汽车装饰品,只有安全合法地使用,才能彰显车主的品位和个性。治理车辆“变装”乱象,一方面,市场监管部门等要从源头上进行规范,加大对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管处罚,监督电商平台、车辆装饰服务企业加强审核自律,通过关口前置减少乃至杜绝违规车贴和喷绘服务,切实提高商家对自身经营行为的正确认知;另一方面,交管部门要加大审查力度,依法对“出圈”车饰严加管理,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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